尉驰

重度缺爱患者

【顺懂/全员】让我燃烧

*一发完结


如果说人类为何伟大,我想大概是总也学不会安于一隅吧。起码在我认识的人里——他们是这样的。

 

我对父亲的记忆很少,甚至小时候,连他是谁,我都不太清楚。我幼时的记忆是一团肮脏的混乱:闭上眼睛,仿佛还能听见那曾在母亲温暖的肚皮下听过的炮火纷飞。似乎有是直升机的轰鸣、炸弹的巨响:那里硝烟弥漫,满目疮痍。也许吧,或者在那黑暗的饱受期待的十个月里,还曾遇见过几个可靠的肩膀,几把冰冷坚硬的枪,有人耳上的对讲机焦躁地催促着,嘴边一股淡淡的薄荷的香气。我是后来知道那叫薄荷的——也许吧。我不大记得了。

不过,我记得刚睁开眼睛时世界的第一张脸:刺耳的铃声,满是鲜血的纱布的味道,酒精、麻药,疼痛和死亡。她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,眼里映着雪白的海军帽。

 

我没有见过我的母亲。

 

后来,百般周折。有一段时间里,我只记得灰茫茫的天。一辆掉漆的小轿车,磕磕碰碰地开上曲折的土路,转三转,绕三绕,将我送到一个狭小昏暗的地方。有许多同龄或是不同龄的孩子,吵吵闹闹地攘在一起,没有父母,没有亲人。灰茫茫的天,连绵的山,阴暗的看不到尽头的雨,争吵、推搡,日复一日,直到一天,有人来了。

穿过狭小的长廊,我打量他。一个高大的、英勇的人。他额角有一道浅浅的疤,眼睛像镜子一样清澈明亮。他露出一点讨好般的笑意,弯下腰来问我:“你也叫一只耳吗?”

我听不大懂。具体如何我已不太记得了,他抱着我登上摇摇晃晃的公交汽车,脚边堆着一只行李袋,坐在靠窗的位子上。他怀里捧着我,脸却贴在冰凉的窗上,呼吸间热腾腾的雾气爬上了远处的山头。我的左耳听不见,他俯身在右耳边悄悄地说:“回家了。”

 

顾顺住在城市的角落。住在一个不算静、不算吵的普通的小地方。相对的窗子间有高矮不一的晾衣架,柔软可亲的电线,混杂柴米油盐的酱香一样的味道——在其中,顾顺踩着小摩托穿梭不息。

顾顺喜欢嚼口香糖。早上五六点的光景,天蒙蒙亮,他便光着膀子跑出去了。绕着尚未醒来的小城跑着转着,七八点时,他又回来了。多年后他开始抓着我同他一起晨练时,我才知道十几公里的路程并不好受。那时他绕着我转,抬腿就踹,笑嘻嘻地说,小丫头片子,身体素质太差!

很多事情我已记不太清。只记得前两年生活的湖面很平静,后来有一天,一颗石子自己蹦了进来。那一天的到来只是于我而言才算特别,于顾顺,他似乎早就心心念念地掐指算着,等着、等着,一辈子就等这一天了。

 

那段时间,他常常地失眠,半夜便翻箱倒柜地拆着口香糖的包装。门缝里的灯光整夜整夜地亮着,我记得悄悄地透过门缝去望,他坐在桌边,转着一把短军刀。腮帮子鼓了又瘪,瘪了又鼓,满屋的薄荷味儿。

原来他在等一个人。

 

后来那一天,他蹦上拥挤的公车,挤出混乱的地铁,在人群中向火车站杀出一条血路。他气喘吁吁地站在站台的尽头,坐在嘎吱嘎吱响的椅子上。他那么着急,我以为他迟到了。我那时不会看表,后来想起,许正是两三点钟的光景。我便问他:“赶上了吗?”顾顺摸出一小颗山东高粱饴,撕开包装填到我嘴里:“勉勉强强吧。”

于是六七点钟的时候,那人来了。那时站台上人已少了,灿烂的夕阳如同燃烧的火球,沉甸甸地向地平线以下的黑暗里落去。我抓着顾顺的衣角,而他忽然站起来,影子细细长长地向东蔓延。一辆破旧的老式火车,嗡嗡哇哇地开过来,零散地放下几个乘客。我便看见一个穿着迷彩的男人走下来。远远地,我发现他被一个沉重的背囊压着,腰背却挺得笔直。他环顾四周,看见顾顺,蓦地对他笑。他的嘴唇要比常人厚些,饱满出一种坚定的味道。之上流淌着鲜艳的颜色,眼眶里又泻出一点阳光一般的温和。他愣了片刻,走过来,拍了拍顾顺的肩膀,两人一句话也没说,慢慢地走,便并肩出站了。站台又窄又长,走不到尽头,于是顾顺没走几步,猛一探身,张开手实打实地抱了抱他。那个人也张开手圈住他宽阔的肩膀,轻轻地安慰一样地拍了两下——一种无声流淌的安心在长长的影子冒出头来。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、又做了什么,只记得顾顺伸手将对方头顶的棒球帽掉了个个儿,用力地一揉,环在肩上的手就再也没有拿下来过。

不过我的生活从那天开始回归原有的轨道。

 

李懂和顾顺截然不同。起码印象中,我觉得是这样的。他来之后,窗明几净,廉价的陶瓷碗上的饭菜开始有了花样,川湘浙鲁岭南菜,应有尽有。顾顺不再大包大包地吃口香糖,他喜欢买来图画书,瞪大眼睛冲我念黑豆大小的方块儿字。大多时候他念得眉飞色舞,活灵活现。但有时便像被忽然拧紧的水龙头,卡了壳,面红耳赤地喊来李懂,问他:这个字怎么念?李懂忍不住笑他,两人便动手打闹起来,跑远了,搅得厨房的锅碗瓢盆丁零当啷响。顾顺总是春风得意地从厨房走回来,喜滋滋的,仿佛得了很大的便宜。他笑得那么开心,哪还管念书的事情,我便似透明人一样不存在了。那时他还喜欢念诗,春眠不觉晓,处处闻啼鸟。后来长见识了,顾顺还读诗经,读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。偶尔,也说青山处处埋忠骨,何须马革裹尸还。我识字早,读书快,许还要感谢顾顺。

 

顾顺身上有很多我没有的“勋章”。我是很久以前发现的。许是害臊,他和李懂石头剪子布,玩输的便抱着盆来给我冲澡。他背对着我,精壮的后背上露出许多大小不一的伤疤,或似蜿蜒的蜈蚣一般触目惊心,或似滚亮的铜钱一样小巧圆润。我那时连他腰也不及,问是什么。顾顺说:“是勋章,你没有的。”我不干了,吵吵嚷嚷地叫着我也要有,李懂没有办法,下楼买了一盒圆章,挨个盖了一遍。顾顺不屑地说:“现在开心了?”李懂瞪他,顾顺说:“女孩子家家的,有勋章,不好看哦。你自己看。”我一看,见手背上有密密麻麻的六七个圆印,五彩斑斓,确实不好看,匆忙洗掉,便把这件事忘了。

 

后来上幼儿园的时候,李懂和顾顺轮流送我去。李懂死死抓着我的手,总怕我蹿到马路边上去,顾顺便要没心没肺些,踩着他的小摩托一路飞驰。后来禁摩,他只好换了电瓶车。在幼儿园里,小朋友们问这两个大个子是谁。顾顺叫我答哥哥。我问他们,那些漂亮的优雅的女人又是谁。年轻的女士们蹲下来掐我的脸,精致的妆容下涂了一层怜惜。她们说,是妈妈。我问顾顺,我的妈妈呢?顾顺迟迟不答。李懂说,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。我这样回答小朋友们,他们却笑嘻嘻地说:你妈死了!我回到家嚎啕大哭,李懂抓着纸巾卷给我擦眼泪,顾顺嚼着口香糖翻箱倒柜,最后从衣柜里找出一张照片:一个短发的利落的姑娘,飞扬的眉,明亮的眼,戴着海军帽,站得笔直,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。他说:“你妈。”

我不哭了,喜滋滋地收起那张照片,日夜盼着母亲归来。

 

后来我们搬了家。顾顺卖了房子,搬进市区,客厅也装上了空调。我想起曾经家里只有一台吱吱呀呀的立式风扇,顾顺和李懂经常为了摆在谁屋里大打出手。后来两人把被子一卷,干脆爬上同一张床,头枕着头,脚搭着脚,相拥入眠——也不嫌热了。我在另一边听着风扇声沉沉睡去。

 

佟莉第一次来的时候,是夏天。那时空调坏了,风扇不转,也不知是谁起的头,那两个幼稚的家伙开始抄着锅碗瓢盆泼水仗。满地狼藉,水花飞溅,沙发皮也湿漉漉地起皱。茶几上摆着一盘冰镇的西瓜,西瓜籽吐得密密麻麻,零星点缀在木地板上,只怕来个人走一走就要滑倒。那天——不知是谁,他们没有来得及为此大吵一架——不知是谁,忘记锁门,那女孩自己便冒了头进来。寸头,剑眉,英目,唇边一点笑。顾顺和李懂双双愣住了。他俩身上挂着大背心,隐约勾勒出腰线,大裤衩又滴着水,活像两只落汤鸡。于是两只落汤鸡抱头鼠窜地逃进屋里。待换了衣服出来,人模鬼样,佟莉一看,抬腿就踹,笑嘻嘻地说:“他妈的装什么蛋,你们什么样我没见过?”

似乎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就融成了水,只是我不知道而已。气氛似乎活络、又微妙起来。顾顺把我抱进屋里,三人在客厅谈了许久。走之前,她特意来看我,笑眯眯地蹲下来,掐我的脸。我忽然瞥见,她手上有疤,登时嚷嚷起来:你不是说,女孩子有疤不好看吗!

李懂说:你佟莉姐姐不只是女孩子,她是女战士。

佟莉眉开眼笑,瞪了李懂一眼,旋即刮了刮我的鼻子:“像你爸,大眼睛,真毒。”她留下一大包高粱饴,挥了挥手,便背着包走了。顾顺也买过高粱饴,只是都不似佟莉带来的那一包颜色鲜艳。李懂剥了一个塞给我:“尝一尝,这个正宗。”

他自己也拆了一个,嚼着嚼着,忽回过头去。顾顺不吃,开了一包口香糖,将头偏向另一边。我手里摆弄着佟莉带来的小贝壳、小海螺,觉得很奇怪,糖是甜的,为什么吃起来李懂会哭?或者是不是我这颗甜得粘牙,只有李懂手里那个苦得发烫?

 

那天将客厅里遍地狼藉收拾干净,李懂将我抱上床。他替我掖好被子,压紧被角,低下头,在我左耳边悄悄地说了什么。我皱起眉来:“这只耳朵听不见的。”李懂说:“我知道。”“那你为什么还要冲它说呢?”他说:“你总会听到的。”他关上灯,便出去了。

 

后来上小学,开始写作文。题目无非是“我的爸爸”,“我的妈妈”,“我的爷爷”,“我的奶奶”。我迟疑地望向顾顺。顾顺正忙着手里的事,随口答道:“你爸爸会开坦克,会拆炸弹,大眼睛,以一敌百,你妈妈——”说到这里,他仿佛猛然醒悟过来似的,戛然而止,不再说了。片刻后他道:“耳朵,你交白卷吧。”我便如实交了白卷。

那一年过春节时,家里忽然来了很多人。一个个的,我并不认识。其中有一个,与我们都不一样,他只用一只手夹菜、倒酒、剥虾,甚至碗要倒了,左手还是藏在桌布底下,绝不拿出来。我那时懵懂无知,问,你的左手呢?饭桌上忽然安静下来,顾顺弹我脑门:“只有聪明的人才会用一只手吃饭。你陆哥是天才。”陆琛笑着说:“没事。”我便开始笨拙地缩起左手,咋咋呼呼的,想学他。学不好,左右一碰,碗便倒了。满座的人忽然哄笑起来,只是这笑声中似乎总夹杂了不和谐的失落。

佟莉也来。除此之外,还有两个人。这两个人挨在一起坐着,一个是大眼睛,一个是小眼睛。大眼睛的那个,满眼盛着温柔,嘴角总不受控制地上翘,居然像一只兔子。小眼睛的那个,眼角一点皱纹,瞪起人来或许会很凶,但谈笑间,却显出一种隐藏得极深的平和。他们管大眼睛的叫副队,管小眼睛的叫队长。

他俩来的时候,李懂拉着我,指着大眼睛的那个说:“耳朵,这是你爸爸。”他又指着旁边那个小眼睛的:“你舅舅。”我从来没见过他们,又怕生,只往顾顺身后躲。我没有什么爸爸妈妈的。但徐宏安静地盯着我,两只眼睛红得能滴血,我不敢看他。他揉了揉鼻子,说没事,众人便落座了。那一个似乎我该喊舅舅的人——队长——身体不大好,不喝酒,也不爱说话,偶尔咳两声,我父亲便担忧地望过来,低声嘱咐:“等下记得吃药。”这句话所有人都听见了,我以为他们都会像我一样好奇,可他们却全做没听见。

饭后,他们便聊着我听不懂的话。几个人尽兴地喝酒,隐约听见杨锐说,李懂以后还敢在独立频道乱说话吗?李懂便红了脸,支支吾吾地不出声,众人哄笑起来。或者徐宏说,现在还反戴鸭舌帽吗?没撞墙吧!李懂又是说不出话的那一个。顾顺看不下去了,张嘴说道:队长,要是退了,还像以前一样种菜吗?能活几个?队长一拍桌子笑起来:活不了我第一个可收拾你!总之便是这样的他们的故事,我听不太懂,只坐在一边,想着陆琛的左手。陆琛也是话少的那一个,只是看到我盯着他瞧,就挤眉弄眼地逗我玩。后来许是他醉了,忽然说:很久没吃到以前石头藏的高粱饴了。那时队长你也真傻,抓也抓不到。杨锐沉默片刻,笑起来,可不,傻坏了!喝酒!几人又碰了酒杯,最后统统断了片,尽情地胡说八道,有人问,佟莉还不结婚呀?我记得那寸头的姑娘笑得十分灿烂,眼角却不住地掉着眼泪。她轻快地说:快了!快了……

 

几人在这儿住了几天。我从小不似个女孩,连唯一的乐趣都是玩具枪,这似乎正合了佟莉的心意,她大笑着,上蹿下跳地领着我疯。她给我涂了迷彩,自己也抹七抹八。说来奇怪,都是瞎抹糊,她便活似一个真正的军人,而我只是四不像。我俩满屋地“嘟嘟嘟”、“叭叭叭”,先是顾顺看着眼热,笑眯眯地加入进来,后来是李懂嘻嘻地趴在书柜旁,冲我眨眼。他说那是制高点。杨锐和徐宏愁眉苦脸地望着一屋的疯子,徐宏说:“这也太不像话了,我家耳朵可是女孩子。”

陆琛摸摸我的鼻子:“咱耳朵可不是一般人。”

杨锐坐在沙发上剥橘子。慢慢地剥皮,嘴边噙着笑。他把一个放到徐宏手心,一个摆在陆琛面前,站起来,满手萦绕着橘子皮的清香。他一把将我抱起来举在肩膀上,把最后一瓣橘子塞到我嘴里:“走,下楼!”于是他和徐宏买了两袋子洋娃娃拎上来。我想是很贵的,可惜我碰也没碰过,后来都堆在床边作摆设了。

 

这年春节我收到六个崭新的硬币,顾顺将它们摞得整整齐齐,用红线绑起来。第二年照旧是这六个人聚在一起,喝酒打闹,快快活活。这一年里有几天顾顺和李懂都不在,去了很远的地方,带上几坛酒、烧鸡、高粱饴,回来的时候淋了清明的雨,满身散不去的烟火气。这一年我不小心摔伤了手,接骨时嗷嗷大哭,顾顺哄着我吃高粱饴:“吃糖,乖,吃糖就不疼了。”这一年家里还装了无线网。为了这个路由器,李懂摆弄了好些时候,焦头烂额地叹气,说以前庄羽教过我,怎么就不记得。那年还来了几场大台风。刮风下雨的那几天,顾顺就犯旧伤,寒气敲打膝盖,龇牙咧嘴地疼,瘫在床上动弹不得。李懂天天给他用中药蒸腿,捶打揉捏的手法功夫精细极了。这一年又是年复一年,无什么两样。可到了年底,轰隆一声,所有人都忙碌起来:佟莉结婚了。

关于佟莉大婚的那一天,我记得的不是很多。出门前,那两个人就在屋里磨磨唧唧,嘟囔着,西装吧,大好的日子,别穿那身。具体哪一身,我不太清楚。我记得寸头的佟莉包裹着雪白的婚纱,别具风格。她本身骨架大,又有健壮的肌肉,穿起婚纱来其实有一些滑稽,但又总是好看得出奇。我傻兮兮地问她,短头发也可以做新娘子吗?座上没几个人,杨锐、徐宏、陆琛,都是熟悉的,又哄笑起来。我记得佟莉说:我不仅结婚要短头发,就是一辈子,也要留这个寸头呢。

不过她的丈夫长什么样,我记不太清了。印象中,高高大大,戴个眼镜,书生气。只记得李懂说,好,对她挺好的。呀,这就挺好。

 

还有就是……这一年,父亲的形象忽然在生命中鲜艳起来。他忙碌的生活里,像是突然有了分给我的时间,有一天,他抱上我,驾车去了很远的地方。父亲徐宏确实有一双大眼睛,温柔地盛了大海的波涛,凝望你时,仿佛有一种坚韧的力量。他手心有很多茧,轻轻地扣在我身上,就像一层坚硬的盔甲。山里有一排排的墓碑,他一个个地走过去,一个个地洒上几坛酒。有一个墓碑上,印着一张黑白的照片:我曾在顾顺手里见过,齐眉短发,水灵灵的,徐宏蹲下来,轻轻地搂着我说,叫声妈妈。我没有说话。他驾车远离山区,又去了基地,杨锐也在那里。他把我架在脖子上,带着我登上军舰的甲板,只走了一圈让我瞧一瞧,便不再动了。三个人杵在海边听海,徐宏说,耳朵,你会不会忘了爸爸?我想,也许吧,如果你总这样一年一年地消失,我会的。

杨锐强装无事地弯起嘴角,没有说话。

 

第三年再过年时,陆琛的左袖空了一截,利落地打了个结。我这时已明白些事情,恍然大悟:原来他没有左手。我想起曾经懵懂无知的质问,顿时有些害臊,只是似乎所有人都未曾放在心上,浑不理会陆琛究竟有几只手。好像在他们眼里,陆琛可是三头六臂呢。

这一年父亲和舅舅都没有来,我后来知道,巡航的舰只又一次扬帆起航。他们没有来,却来了一个我从不认识的人。罗星来的时候,我站在楼上,远远地就能听见自楼底传来的喧闹声。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,吵吵嚷嚷地:“谁让你抱!就是我走不了,也轮不到你顾顺!”

我看见顾顺把他抱上楼来,李懂扶着罗星的腿,佟莉笑嘻嘻地跟在后面,陆琛来开门。顾顺说:“你可拉倒吧,别瞎折腾了,赶紧的,你喜欢的狮子头一会儿凉了。”罗星就不说话了。

一顿饭吃得闹腾极了。罗星倒是没什么脾气,只是顾顺就像点着了的炮仗子,叭叭叭地朝罗星开枪。其他几个像是都习惯了,直到罗星忍无可忍,要拍案而起时,才唠唠叨叨劝两句。狮子头一个没剩,佟莉趴在桌上打饱嗝,陆琛说,咱以前饭堂就这味道,还是李懂厉害啊。李懂摆手,顾顺做的。罗星差点都要夸出口了,一听,撇嘴说,那可差远了,比不上。顾顺没好气地嘟囔了两声。

那年过年又收了五个硬币,罗星把我抱起来,放在他腿上,他笑眯眯地问:“玩儿枪吗?”佟莉说,咱耳朵可厉害了,神枪手呢。我得意极了,罗星笑了两下,说,小时候玩玩算了,长大了,便不要碰枪了。

罗星问我,你看过大海吗?我说,我爸爸带我看过。罗星说,喜欢吗?我点头。罗星说好,带着我玩了两圈,便再也没有说过话了。

我无事可干,又跑去问陆琛,陆哥的左手呢?陆哥说,变成翅膀了。我一看,没有翅膀,便焦急地问:哪里?陆哥说,等你走不动了,摔伤腿了,哭了痛了,那只翅膀就会长出来,扑棱棱地带着咱耳朵飞走。我想了想,就说,我不要翅膀,你的左手还能不能长出来?陆琛沉默片刻,说我想做那只翅膀。

但我忽然有一点难过。

 

这一年,顾顺开车去了很远的地方,车上装了成箱的烟花。二踢脚,窜天猴,大把大把的烟花棒。烟花棒点燃时,迸射的火星五颜六色,明亮着、闪烁着,流星一样划破黑暗的天空。但它们的燃烧只那短短的十几秒,而后便化成一段段的灰烬,干枯在地上。我点了两个,再不愿意点。顾顺便把它们收起来。第二天,我又想起这件事情,嚷嚷着要放,顾顺却说,你昨天不放,它们就潮了,再也点不开了。我又嚎啕大哭起来,李懂叹了口气。他说,燃烧是一时的,会烧成灰头土脸的炭。不过,要是燃烧也没得燃烧,就算不做灰烬,烟花也不是烟花了。

我似懂非懂地点头,顾顺又变出一大捆烟花棒。我们点光了所有的炮仗,噼里啪啦、东隆郎当响。在那黑暗的、天鹅绒一样的夜空下,烟花亮了一瞬。我恰巧看见两个高大的剪影,也分不清谁是谁,借着一点点微弱的火光,忽然便叠在了一起。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脸上轻轻啄了一口,一个人笑起来,另一个人也跟着笑。我后来想,许烟花就是为这一下而亮的吧。

 

过完年,春雨绵绵的时候,顾顺的腿伤又犯了。他身上有很多伤,很多疤,甚至左耳耳尖掉了一个小角,所幸不像我这样凄惨:他不聋。一到阴雨天,他的膝盖就开始张牙舞爪地作怪,李懂给他去买膏药。两个人经常坐在床上,慢悠悠地说着话:一个的茧摩挲着另一个的疤,一切苦痛烦恼都药到病除。

 

我记得顾顺和李懂经常为了洗碗的事吵架。有一次顾顺把碗打碎了,李懂笑了他许久,说这就是狙击手的手?这也忒不稳了。顾顺追着他在耳朵边喊,是谁被扫射的时候怂了胆子躲子弹的?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揪起错来,结果啪啦一声,又打碎了一个碗。争吵便戛然而止,一个走出来去拿扫把,而另一个去拿创可贴,再之后,往往两个人便一起站在洗碗池旁,吵也不吵了。

 

小时候家里玩具枪多、奥特曼多、小怪兽多,玩偶也多。游乐场里的气球射击摊被顾顺和李懂两个人一通扫荡,再也不对他俩开放了。顾顺打枪是很厉害的,似乎不用睁眼,一打一个准,他眯着眼睛说,怎么样,哥厉害吧?我抱着玩偶说厉害,李懂说我见钱眼开。

 

李懂也有奇怪的癖好。比如,反戴棒球帽。其实他平时总是规规矩矩的,说一不二,脾气好,性格也好,老古板,衣领绝不忘记翻平,就连拉链也要拉到胸口以上——他什么都一丝不苟,只在戴帽子这一件事上像极了顾顺——他就是要反戴,谁说都不行,简直是无由来的一股痞气,与他整个人都格格不入。不过他两个人上街是很好认的:顾顺高,高出别人一个头,一眼就能望见;李懂个子平平,却反扣棒球帽。反正找到一个,你就找到另一个了,因为两只手总是锁在一起的。

 

我有一条蓝色的手链,是一个很干练的、染着灰色头发的女人给我的。顾顺偶然见了,叫我好好保存着,不要丢了。不过我一直不知道那个温和的记者是他们的什么人。

第四年过年时,罗星来了,陆琛也来了。我父亲、队长杨锐、佟莉,都来了。那是聚得很齐的一年。我听见杨锐嘱咐罗星,没事了就多来走动。罗星拍了拍轮椅,我不愿意出门。便没有人说话了。这时佟莉已怀了孩子,干什么都小心翼翼地。她问陆琛,工作怎么样?陆琛笑了笑,国家保障,有吃有穿,好得很!我爸问,有媳妇没?陆琛顿了顿,说没有。杨锐问:你这么好,没人向你递情书啊?结果又没有人说话。顾顺问,琛子有对象没,有看好的吗?陆琛又摇头。桌上的人都沉默了,就剩罗星慢悠悠地倒着酒:没事,咱俩一起打光棍。顾顺扒拉两口饭,低声说,那是咱琛子看不上。过两天给你介绍好的。徐宏问,伯父怎么样了?陆琛说,挺好的。

……就那样吧。

 

这一顿饭吃的似乎格外不愉快,我问父亲,为什么陆哥不结婚呢?徐宏说婚姻是很复杂的事。很多年以后我向李懂抱怨,完了,怎么跟陆哥一样,嫁不出去了。顾顺那时已有些眼花,远远地说,得了吧,你陆哥那是没能入眼的,你呢?他上下打量我,耳朵,你就是卖不出去。

直到我老得走不动路了,我才知道,顾顺这句话,是不得不反着说的。

 

这一年舅舅开始频繁地去医院。他闲了下来,于是他那双小眼睛,经常绕着我转。有一天,杨锐看见我手上的蓝色的手链,说挺好看的。我说,是个记者给的。杨锐问我,长什么样,胖吗,瘦吗,结婚了吗?我说,不胖,不瘦,漂亮,没结婚。杨锐又说,你和你妈妈长得很像。我说,是吗,他们都说眼睛像我爸。特别大!

杨锐就忍不住笑起来。他那双可怜的小眼睛高兴地眯起来,就显得更小了。他说,他俩眼睛都大,就我一个眯缝眼。哎,手链留给我吧。

我就把手链留给他了。

 

那会儿我小学还没有毕业,做数学题。是古怪的追及问题,关于前方有一辆目标车,后方有一辆坦克,坦克上飞出一颗子弹,什么时候开枪能打中、什么角度开枪最好云云。我不会做,去问顾顺,他看了几眼,说这么近,哥随便打。李懂把他推开了,拿来纸笔,算了两下,教我做题。顾顺趴在一边看,嚼着口香糖,说这就是你也能打准啊——还算什么劲?李懂叫他“边儿去”,他就自顾自在床上烙饼,说,哥是没文化了,没上过大学,只会开枪,只知道开枪:开枪就一定要中的,哪管它能不能中呢。

这回李懂没有说话,只模模糊糊地弯起嘴角。

 

我是个旱鸭子。而顾顺、李懂、佟莉、陆琛,甚至罗星,曾经都是一等一的游泳好手。我怕水,李懂循循善诱地叫我慢慢潜下水来,故作严肃地说,流速稳定,稳定,稳定,数据不变——耳朵,游!我给他逗乐了。而顾顺就没有这个耐心,趁我不备,一脚将我踹入池中,看我扑腾着呛水,顾顺站在岸边笑。他总说,你尽管喝,喝够了就会游了。李懂拿水泼他。他说,你当谁都是我呢,尽依着你折腾。

他俩游着游着就游远了,我戴上泳镜,将头沉入水中,远远地看见,两个人你追我赶地游着,沉到池底。露天的水面被阳光穿透,水底波光粼粼,像神秘的大海深处。大海深处没有人呀,也没有战火硝烟,人不知鬼不觉的,一个捉住另一个,轻轻地在对方眉心落吻。我那时就模糊地感觉到,有一种叫做爱的情感总在海底摇曳生姿。

 

第五年,佟莉带着她的儿子来了。肉嘟嘟的,牛奶一样的手臂,圆润得像藕,或许是个小胖墩。都叫他小石头。

 

这一年也是极其平淡的一年。那年年夜饭做的早,李懂说,你先别吃,等人齐了再动筷子。顾顺偏偏就馋了,偷偷夹走一片香干。李懂回来一看,红的红,绿的绿,辣油油的香干上香气四溢,一皱眉,顾顺你偷吃了?顾顺不承认。他拿筷子丢他:你当我瞎啊?我做了你多少年观察员,你自己不数数?顾顺就笑着嚼口香糖,掩盖嘴边的香气,说,啊呀,就吃你一块儿,当哥欠你的成吧。我洗碗!总可以了吧。

 

这一年杨锐的身体渐渐差了。外公外婆已然去世,我父亲依旧跟在舰上,杨锐不再愿意住医院,便搬来了家里。平日里顾顺李懂有工作,他便每天侍弄那几盆花花草草,种了几颗菜,浇浇水,逗逗鸟,偶尔听见新闻里传来某某的消息,抗震救灾或是国际关系,就停下来听一听。

杨锐捏着他松散的肌肉说:想当年你舅舅也是翻山越岭的一把手呀。

 

我父亲闲暇的时间逐渐多了起来,偶尔会开车带我出去转转。顾顺、李懂、杨锐、佟莉,甚至我父亲自己、罗星,他们以前的事情,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过,我也不会去猜。小吉普翻过几座山、几条河,春风浮动绿草,我和他倾述一些不高兴的事情。徐宏就安静地听着,脸上噙着一点笑,他听我说起如何不自信,如何自责自怪,慢慢地听着。他说他曾经有一个兵,很年轻的,人也傻,在战场上吓软了腿。我说那可是战场!我连想都不敢想的,何况他是亲身上呢——吓软腿也正常。父亲说,是了,普通人梦也不会梦到的,他们自己就亲临枪林弹雨。大部分人连吓软腿的机会都没有,于是吓软了腿的人,真是很了不起的了。

他说打有准备的仗是很难的,能走到的每一步都是很了不起的。不要总想着不行、做不到、不自信——勇敢的人什么也不会怕。什么也不会怕,就什么也不能打败他。

他说这叫勇者无畏——强者无敌。

 

有一次家里的衣柜倒了,我去整理。在地板上捡到一个弹壳。我隐约猜到他们曾都是军人,甚至我的母亲也是,猜到过他们或许一起打过硬仗、受过伤流过血,却从没和他们记忆中的那些炮火离得这么近。那是一枚小巧的,精致的,我看不出型号的弹壳。我拿着弹壳在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,忽然在一端摸到两个字:蛟龙。是谁把荣耀笨拙地刻上去的,我不知道。或是李懂,或是顾顺干的。总之,我将弹壳摆在桌上,后来有人又将它藏起来了。

 

从前闲来在家时,便和杨锐交谈。

人如其名,杨锐身上有一层浅浅的锐气,但慢慢地,都被疲态掩去了。我说,我以后也去参军吧。杨锐摸了摸我的耳朵,拉倒吧,你连体检都过不去。那时还很小,我问,那我做什么呢,再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事了。他说意义是很多的,记者、医生、工程师,都行。

做个有用的人,痛痛快快地燃烧完,就够了。

 

他站在阳台上吹着晚春的潮湿的风,仿佛站在军舰的甲板上迎风破浪。我那时说,那我做医生吧,治好舅舅的病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病,但他的身体就像一片被埋下了定时炸弹的土壤,时不时就抽搐着咳出骇人的血花。他说好呀,我等着你治好我,等着你上大学。

 

而人间的悲喜总不相通,正当高朋满座、觥筹交错,这宴席也就散了。我还没有来得及做医生,杨锐就去世了。我是在杨锐的葬礼上一窥这些老去的英雄一点当年的风姿的。雪白的海军帽,挺拔的军姿,紧贴着裤缝的手随着一声“敬礼”齐齐抬起时,罗星、陆琛、顾顺、李懂、佟莉,我父亲,一个不差。

我在这肃穆的悲壮中,嗅到一点时间的铁锈味。

 

烟花燃便也燃过了,烧过了,亮过了,一团灰,连着肩章、胸章、名牌、军帽,齐齐洒入大海。

 

我那年十七,再有三个月高考,满打满算,舅舅也不到五十岁。高考结束后,我去了北京。临行前,父亲给我一封信。说是一封信,倒是看轻了它。它厚似一本薄薄的书,沉甸甸的,仿佛记下了一群人的一辈子。我拆开信时,率先掉出一枚弹壳来,弹壳上刻着蛟龙。至于信——信是七个人合写的。

 

亲爱的耳朵:

 

见信好。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日子,就撺掇着几个战友,包括你的父亲,给你写点东西。如果有一天连墓碑上也不复刻下我们的名字,总有一个人还记得吧。写信给你,有点私心的愉悦,也有点苦涩。

我本来是要你父亲写的,结果这个不省心的,非不肯落笔。他说好哇,他还要看耳朵结婚生子的,别整的像要死了一样,还写信。我一听,想着那完了,我果然是一个将死之人,居然想到要写信。就马上不高兴了。他一看,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,他说:哎,写信也挺好,你代笔吧。我就给他代笔了。

你父亲呀,我和他有半辈子的交情。他刚入伍的时候,就是我带他。他那会儿跟现在的你差不多大,小伙子一穿军装,从头到尾的硬朗,一下子就把你妈妈的魂勾没了。这小兔崽子,总瞒着我做一些重大的决定。你瞧瞧他,在上级的眼皮子底下,也敢违反条例谈恋爱。但你妈妈爱他爱得死心塌地,我也没办法。后来吧,居然还轮到我去给他俩打掩护、作和事佬。

不过,她——你母亲,我的妹妹,杨慧,去世的时候很年轻。她曾经和我们执行同一批次的护航任务。那次她可救了我们的命。她怀你的时候,一切都很好,我们以为一切都会很好,谁料到忽来的产后大出血,瞬间就要了她的命。当时我和徐宏都在舰上,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。顾顺退役后,将你从疗养院领出来,带在身边拉扯大,这事我是要感谢他一辈子的。父母的往事,能告诉你的,我都写在下一张纸了。你想知道也好,不想知道也好,我都放在那里。附了一张老照片,你要保管好。

 

我本来有很多话要说,但临提笔了,又不会说了。不过,很多事情,我不写,顾顺李懂也是会写的。许是心境不同,我不太愿意提以前的事情。那些和平年代的战争,烟火纷飞的,我再也不想去见了。到老时,只记得你父亲提着行李来报道时,一双大眼睛迷惘又坚定的样子。

对,他当年是我的兵——是蛟龙海陆的兵,他们几个都是。看到他们现在的平凡的样子,你绝对想不到吧?你知道吗,顾顺、罗星是曾经蛟龙最好的狙击手,你莉姐是少见的女机枪手,陆琛是医疗兵,你父亲是爆破兵——多厉害啊!听着多了不起!我想你也大概想不到,在遥远的海面上,或是异乡的土壤上,我们曾多少次并肩作战,死里求生。看着他们现在的样子,苍老或是疲惫,或是安然的幸福,我甚至已然有一点忘记他们当年训练、演习,甚至在战场上流血时的样子了。人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,你说,奇不奇怪。

不过,很多事情都是往日的勋章,不提也罢。

 

记得那串手链吗?当年伊维亚撤侨,一个战地记者送我的。她的丈夫孩子都死在零五年的恐怖袭击里,我们保护她离开伊维亚,那时她给我手链,说手链很灵,你拿着,子弹绕着你飞。后来任务结束,手链还给她,兜兜转转,不知怎的又在你手上了。也许这就是缘分吧。你说她不胖、不瘦、没结婚,我想也是。她为世界的和平做出了永恒的贡献,真是很了不起的人。

 

伊维亚撤侨,是我这辈子执行过的最艰难的任务。你永远都不会知道——我失去了我的两个最好的士兵。一个叫庄羽,一个叫张天德。陆琛的伤也是在那里留下的——他捡起手榴弹丢回去的时候,轰鸣一声,胳膊就炸成了血花。就再也不能在训练场上吃苦了。但是,这样的牺牲,我想,不会有任何一个人后悔。我们是军人,存在的意义,就是挡住这些恐怖的黑暗。我以前听过有人说,和平年代,要什么军人!但耳朵,你知道吗,何须马革裹尸还:和平,就是军人交给国家的最好的答卷。

 

我的身体俞来差了,不像几天前提笔时那样书写流畅。我只能挑想说的给你说。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。我是看着你长大的,说实话,你是个可怜的孩子。别的儿童,小时候都有父母、爷爷奶奶陪在身边,你没有。别的孩子都身体健康,你不行。我觉得我们太亏欠你了,可有的时候想想,真的,不能亏欠国家,就只能亏欠你——我说不出对错。

 

小时候你喜欢问我枪啊炮啊打仗的事情,你可真不像个女孩子。那时候我总打哈哈,骗你,不说真话,是因为我实在不想让你知道那些事情——战争多残酷啊,没你想的那么好玩——或者说帅气。现在你大了,我可以说了:枪炮无情,战争太可怕。你永远想象不到残肢遍地、血肉模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,子弹就在你的眼前飞驰,甚至射入了你的身体里——迫击炮跟在你脑袋后面轰,一步动作慢了,就是死亡。

多可怕呀,耳朵。我们承担这些可怕,就是为了让你们不知道它有多可怕。

 

其实有些事情,过去了,就风吹云散,什么也不记得了。枪啊、炮啊、轰鸣的直升飞机啊,我现在只能在梦里摸一摸。这些东西,对年轻人来说,很刺激吧。可于我们而言,尤其于顾顺罗星他们来说,连扣下扳机都是压力。

……不过,也就那样吧,一个人做出了选择,担上了责任,不管发生了什么,都得承受的。

 

你慢慢地长大了,我也老了。人都是会老的——老人老得更快。你说要做医生,我高兴极了,所有的医生都是战地之花,都在和死亡打仗。这很好,仿佛承载了我们蛟龙的意志。你能有这样的渴望奉献、渴望有意义的想法,我真的很高兴。我就是想告诉你,耳朵,慢慢地向前走,别回头。你这一生会有很多遗憾、很多不甘、很多达不成的愿望,可我希望,不管遇到什么,发生什么,你都不要后悔。这就够了。

 

以下代你父亲(这个懒人)的笔:

 

我陪在你身边的时间太少了。曾经在队里训练、演习,执行任务时,我都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。我是孤儿,小慧、队长,是我唯一的亲人。你出生时,我并不在你身边。你长大的那些日子,我也一一错过了。你的左耳听不见,学校里有人捉弄你时,我也没法保护你。我是一个很不称职的人。或许军人的责任尽到了,父亲的责任总要相对地舍弃一些。我甚至不奢求你原谅我。

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,我的那个胆怯的吓软了腿的兵吗?他叫庄羽,曾经是蛟龙一队的通讯兵。他死在伊维亚,死在那场让他心生畏惧的战斗里。那是他第一次直面战争。当时他吓软了腿,坐在满是断臂残肢的车里,队长让他离开。他和我说,他不配当蛟龙。可你知道蛟龙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吗?说万里挑一,也不夸张的。那时我鼓励他,让他想想这么多的训练,这么多的苦,我们都撑过来了。有什么不行的呢?后来他牺牲的时候,右手只剩两三个手指,满胸满肩的血,腿上被军刀扎出好几个洞,仍望着他的通讯器,死不瞑目。他最后连上反屏蔽信号,救了我们的命。你知道吗,如果不是他迅速地在令人恐惧的战场上忘记恐惧,可能都没有我们——也就没有你了。

你觉得他不配吗?就好像对待你自己的苦恼一样,你不行吗?

为什么不自信呢?

他去世的时候很年轻。而我想和你说的是,害怕可以,但不要止步于害怕。怕是没有用的,翻不过去的山,跨不过去的水,怕不会让它们消失。你就大胆地向前走吧,走到哪里,走不动了,停下来,都是可以的。

记得我说过的:勇者无畏,强者无敌。

 

我不想在信里写太多,这显得仿佛我时日无多。(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被我赶出去了。太过分了!)我还想陪你很多年,所以,有关庄羽的事,我想慢慢地告诉你。我希望你记得他,他是个英雄,保护了他身后的他热爱的国土与人民,保护了你。庄羽父母的联系方式、住址都附在纸后了。除了我总有任务没时间,他们每年都去两三次。以后顾顺李懂他们老了,走不动了,你记得代他们去看看。

 

亲爱的耳朵:

 

我是佟莉。

我偷偷看了队长的信,你千万别告诉他!他肯定杀过来冲我哭。他不喜欢别人窥探他的文字——他也知道自己多愁善感!真好玩。说到我吧,其实没有什么要说的。因为如果有一天我死了,你总会记得我吧,记得我陪你玩机关枪的日子,记得我手上有疤,对不对?

不过,在信里,我想和你说一个你也许不会知道的人。他叫张天德,我们都叫他石头。石头当初是和我搭档的机枪手,是个山东人,最喜欢吃高粱饴。那会儿训练的时候,他就是一双小眼睛,高个子,笑起来傻里傻气的,口袋里总藏着几颗糖。我们问他为什么,他说小时候妈妈打他,打一次给一颗糖,吃完了就不疼了。我还得承认,我们俩之间有过一段,我可没告诉你姐夫,你别破坏我们婚后感情。不过你知道,爱不是占有,是激励人继续活下去。

那时石头的防弹背心里藏了一张照片,是我和他的,他从大合照上剪下来的。是个爱心形,傻里傻气的。不过,他还没来记得告诉我他的想法,他就牺牲了。对,我知道队长也说了,他是在伊维亚牺牲的。他牺牲后,那张照片不知怎的,也找不到了。

石头是大动脉喷血,失血过多死的。我现在还记得他的血噗噗地往外冒,席卷了我的整个手掌的那个感觉。像跌入了沼泽,爬都爬不出来。我记得血是温热的,但他的身体却是凉的。他的左脸被手枪的子弹炸开,露出牙床,白骨森森。我总在梦里梦见,梦醒了,一身的汗。我之所以写他,是希望你能记得他,像记得我们这些陪你一起长大的人一样记得他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英雄,英雄不应该无名地离去。

他把防弹背心给了别人,自己却闭上眼睛,再也没醒过来。石头死时三十一二岁,没有孩子。他是为我们的同胞死的,没有墓碑,骨灰洒在海里。这是军人的伟大呀——我有点想他。

还有一件事就是,结婚时你问我,短发也可以当新娘子吗?可以的。这寸头陪了我很多年了,从参军那时开始,再也没有蓄长过。它就代表着我人生中这一段传奇一样的军旅生涯,刻在骨子里,不敢忘,不能忘。和你父亲,和队长,和李懂陆琛他们,除夕夜轮岗、大暑天负重跑的事情仿佛都历历在目,那时的年轻的我,就顶着这个寸头,骄傲地踏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。想起来,真是好啊。

还有一个是陆琛嘱咐我写的,他是个粗人,不会写信。他说,希望你结婚的时候,喊上我,喊上陆琛,他要卷起翅膀飞过来看你嫁人:他也想看看长发的新娘子呢。

 

耳朵:

 

我是罗星。是李懂告诉我有写信这个了不得的活动的,不然我还被顾顺蒙在鼓里。我真想在信里骂他!

我退役的时间比他们都早,去找你也早,只是没有条件带你离开疗养院,没有办法。我可是个坐在轮椅上的人,照顾自己都难啊。不过我以前是个狙击手,和顾顺一样,李懂是我的观察员。我们一起干过很多大事,你就自己猜吧。

就像那年饭桌上说的一样,最后我居然真的和陆琛一起打光棍。我俩干脆搬一个地儿了,两个残障人士,没个妻子儿女,互相照应也挺好的。那些年我一个人生活,一个人照顾自己,都熬过来了,现在多了个战友陪着,生活挺好的。你有空要来看我们俩。还有就是,你要是看到这封信,记得告诉顾顺,他欠我一次委内瑞拉!我机票都买好了!就等他来伺候我登机!!

 

耳朵:

我是顾顺。

我写信的时候,你就睡在隔壁,我想着这封信总会转到你手上,啊呀,一下就不想写了。

我像佟莉一样,更过分,偷看了前面所有人的信——谁让他们全塞信封里的!是不是傻!说起来你可别信罗星,我早就提出带他去委内瑞拉转转了,他总死鸭子嘴硬拒绝。原来早就想去了嘛,真是。

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,你还很小,两三岁吧,摇摇摆摆地走路。你的左耳听不见,看在眼里真是令人心疼。小时候,你问我为什么我有勋章你没有,我那时才忽然注意到,原来我身上落了那么多的疤。我自己都没发现。原来在战场上,受过这么多伤。你记不记得我当初叫你一只耳?这里有个故事。在伊维亚撤侨时,我和李懂是主副狙。遭遇了武装分子中的一个年轻的狙击手,迫击炮、狙击枪都盯着我,我死里逃生。但哥是谁啊,射穿了他的左耳——哎,说来奇怪,恰巧就是左耳。

他便只剩一只耳朵了,我后来管他叫一只耳。这个一只耳,当时和我们在炮火里相遇时,看样子,可能才十四五岁。比现在的你还要年轻。可怕吧?你看战争能把人变成什么样子啊。才那么小,就视人命如草芥,疯了一样的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情——那时队长说,他们那个国家,都乱成那样了,有什么不可能呢?我想也是。我们拿枪的意义,就是保护我们的年轻人碰不到枪,而不是像一只耳一样——不是说你——像那个小男孩一样,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。

我憋了半天就憋了个一只耳出来,我也是服了自己……不过真是没啥好写的,你才多大啊。哥还能再活五十年呢,不需要写信!就像你爸说的,我有好多话,绝对不写在信里——这种多愁善感的事情,只有李懂和队长才会做。你别不信,李懂绝对能洋洋洒洒地写几千字寄给你——我太了解他了。

不过我想说什么,李懂都知道。他会替我说的。最后我想写一句话给你:

只解沙场为国死,何须马革裹尸还。

耳朵,做你想做的事。我们是你的后盾。

 

徐耳:

见信好!

我是李懂。

不知道怎么搞的,转眼,你就长大了。时间太快了,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。你突然就长大了,长到和我当初入伍时一样的年纪。

我应征参军,全家人都反对。他们说你这小身板,打不了仗。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,经历过许许多多训练、演习,吃了很多苦头,最后进入蛟龙。但你知道吗,我其实确实不太适合战场。我讨厌握枪,讨厌开枪。我害怕获得决定生死的权力——我厌恶人类之间的互相残杀。

所以,第一次碰上顾顺的时候,给他骂了个狗血淋头。那时罗星受伤,他临时调过来和我做主副狙,具体怎么样,我就不细说了。总之,在战场上,一梭子弹扫过来的时候,我下意识地躲了——我不仅厌恶互相残杀,还有些难能克服的胆小。然后我就给他骂了,他说我抗压能力太差,告诉我子弹是躲不掉的。我当时真想咬他你知道吗,虽然他说的一点没错。

顾顺说的对,我抗压能力太差。战争啊,耳朵,离你太远了。你永远不会知道战争是什么的,因为就算有那么一天,战争爆发了,也是我们先去挡。我那时从来没想过战争是什么,就被推上去了,自然扛不住。不过你也知道,他们一定说了,有两个战友在那儿牺牲。我是在他们牺牲的那一瞬才明白过来的:厌恶战争是没有用的,你要做带来和平的人。

我以前怕枪,怕开枪,顾顺就鼓励我拿枪,鼓励我开枪。说实话,我打心眼里感谢他:是他让我在战场上成长起来。你想想,对不对,厌恶战争是没有用的,我们要留住光。你也要记住这一点。

 

可能是遗传,你小时候就对打仗啊当兵啊,枪啊炮啊这些事情特别好奇。比如咱走在街上,头顶飞过直升机,我知道那是在军演,你问我为什么有直升机?为什么飞那么高?他们要去哪里?上面有伞兵吗?顾顺好几次想告诉你,哥飞过直升机!没有伞兵!哥拿着狙击枪在直升机上,可厉害了!都被我拒绝了。因为我们不想让你直面战争。

 

你看我,和他在一起太久,给他带坏了。

我猜你也看得出来,是的,我和顾顺是爱人。这件事说来话长,我也不好意思说。不过,你知道吧,爱是很奇妙的。不动声色地钻入你的胸膛,悄无声息地开出花。我和顾顺有过命的交情,在战场上也曾将后背交给对方,我怎么可能不爱他?

我爱他,和他做了什么,和他是什么身份无关。我爱他,就只因为他是那个人而已。

你小的时候我们遮着掩着怕让你知道,可后来发现,你一点不忌讳。你将这种爱和全世界人类所有的伟大的爱看作同样的宝贝:原来爱本身就是灵魂之间的事情,和国籍、性别、年龄、皮肉都无关。

 

你记不记得每年的那些硬币?是顾顺说要留的。他说每年串一串,等你长大了,放在床头,保平安。你简直像蛟龙的孩子,不只是副队一个人的。顾顺是个很细心的人,虽然他平时看上去吊儿郎当的——但是的,就像他看出我的怯懦一样,他是个眼光毒辣、心思缜密、又顾虑周全的人。他总是不动声色、潜移默化地教育你,改变你的思想,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。

你记得我小时候总在你左耳说话吗?

当时在伊维亚,敌方有一个狙击手朝我们开枪,子弹擦过顾顺的左耳,他短暂地失去了左耳的听觉。后来要撤离的时候,种种原因,我们遭遇了敌方直升机的扫射,他受了重伤,眼看就要坚持不住,我当时脑子一热,在他左耳边说了一句话。说了什么话呢?就像我和你说的,“你总会知道的。”你大概猜到是什么话了吧。

结果你知道最惨的是什么吗?我忘记关对讲机里的通话频道了。我以为我开着独立频道。结果,那句情话呀——我一辈子最认真说的那句情话——顾顺没听见,其他人全听见了。听说当时副队躺在担架上,听了这句话,吓得一个打挺摔倒地上。他们拿这件事笑话了我一辈子。

至于为什么要在听不到的耳朵边说话呢?你总是这样问我。而我总是说,你总会听到的。你知道为什么会听到吗?因为感情根本不需要用语言去讲……就算你不说,对方也总是会知道的。

你不是也猜到了吗?

 

你还喜欢问我为什么总戴棒球帽。我给你复原一下事件最开始的场景:

当时我们在执行任务,准备营救人质。我守在一个制高点,为队长盯着路。顾顺负责的范围一片正常,他没事干,拿望远镜望我,我当时为了伪装,顶了个棒球帽,他就和我说:李懂啊,你还是把帽子反戴过来好看。

我吓了一跳,半晌才说:顾顺,盯着你的路,别瞎看。

顾顺说:我看我的观察员啊,有什么问题?

后来我就把帽子反过来戴了。再后来,这一辈子,也就都把帽子反过来戴了。他喜欢嘛,没办法。

 

我刚刚提到顾顺总是潜移默化地教育你,就像他教你游泳一样。他一贯的教育手段,就是要你亲力亲为。他当初也是这么对我的。还有就是,你记得烟花吗?那一次,你闹着要放烟花,为此还哭了一场。那本来是件小事,你知道顾顺为什么小题大做吗?

是因为他发现你对宝贵的事物总怀有过分的珍惜。你总是喜欢问,是吃苹果好,还是吃橙子好。我吃了苹果,会不会橙子更好吃?你太在乎得失了。

他小题大做,是为了告诉你,人要学会做出选择。做出选择了,就要毫不犹豫地在那条路上走下去。

你说,烟花,燃烧只一瞬,烧完了,就化成灰烬,不好看了。所以你就不愿意放烟花。可是你知道吗,烟花的使命,就是燃烧。你不让烟花燃烧,烟花就会潮湿。如果说花开了就势必要枯萎,你不让它开花,花就不会死去了吗?它会连绽放都没有绽放过,会连春天都没有见过,就绝望地倒塌在泥土里。

杨锐——队长的病,你可能不知道。他为什么会有这么重的病?是因为当初伊维亚撤侨时,他最后进入直升飞机,子弹打穿了放射性原料,进入了他的伤口。从那时起,他就知道他的生命被埋下了炸弹,随时可能结束。

但你看,他后悔过吗?

庄羽,我们的小天线。张天德,我们的石头。都牺牲在那里。罗星为了击杀海盗被射穿脊柱神经,陆琛因为营救人质失去了左手。你看,他们后悔吗?

要承受死亡、病痛的折磨,要因为残疾承受别人的非议和奇怪的目光,甚至因此无法正常地出行、生活,他们后悔吗?

不后悔的。

 

我们当初入伍,做出了这样的决定,就想到过这样的一天。

生命是很可贵的,但总有一些东西,比生命更重要。这是将蓝色手链交到你手上的记者说过的话。我们愿意付出我们的生命,去换更重要的东西。这就是烟花的意义。烟花用了一辈子的力气,攒出那短暂的、划过天边的一道闪烁,永恒地亮一次,耀眼一次,点亮他热爱的人的眼睛、温暖他关心的人的胸膛——之后就算熄灭、就算干枯,烟花也不怕。

所以,耳朵,我想告诉你。

别害怕,别回头。做想做的事情——做出了决定,就不要后悔。

 

如果是战舰,让它启航。

如果是飞鸟,让它翱翔。

 

而如果我是烟花——

 

那请让我燃烧吧。

 

蛟龙一队全体写于退役第十三年。


END


*拿了花絮里的设定。视角是以徐宏的子女展开的。

是我自己对退役、军人、人生的理解呀……我爱他们,爱他们全部。

感谢阅读到这里的你~

*顺便。这篇爆肝了……太长了……熬不动了,野生停更两天……


其它短篇:(两篇剧情互补)

春闺梦里人

无定河边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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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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